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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促进全市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工作要点

来源:网联运维   信息时间:2022-04-10 10: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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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第六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赣州市促进开发区创新发展三年倍增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2年)》(赣市府办发[2020]38号),以改革释放活力,以创新推动发展,力争全市开发区实现营业收入超5200亿元,

一、聚焦融合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1.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以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为核心,着力推进100个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培育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移动物联网、人工智能、信创等数字产业,全力推动“1+5+N”产业数字化转型。力争新增信创联盟企业10家,引进和培育人工智能企业3家以上,上云企业达到10000家,培育2--3家左右云标杆企业,推动20家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2.提升产业集群水平。围绕培育壮大“1+5+N”产业集群,推进强链延链补链和产业基础再造,不断提升产业集群发展水平。力争现代家居产业实现营收3200亿元,有色金属产业实现营收2000亿元,电子信息产业实现营收1800亿元,纺织服装产业实现营收1300亿元,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营收700亿元,医药食品产业实现营收800亿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促进开发区提档升级。强化开发区主平台、主战场、主引擎作用,力争全市开发区实现营收5200亿元以上,赣州经开区营业达1300亿元,南康经开区达600亿元,龙南经开区、赣州高新区突破500亿元,章贡高新区、信丰高新区、瑞金经开区超400亿元,其他开发区营收增长20%以上。各开发区在全国全省位次前移,力争年内赣州经开区进入全国45强,龙南、瑞金经开区进入全国前150强,赣州高新区进入全国前100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开展精准化招商引资。积极探索实行专业招商公司、聘请招商顾问、“产业基金+资本招商”等多元化招商方式,完善项目落地评估机制,不断提高招商引资的精准性、有效性。力争全年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突破70家;引进“5020”项目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力争突破30个,引进外资1000万美元或内资10亿元以上项目120个,外资1亿美元或内资50亿元以上项目20个,外资2亿美元或内资100亿元以上项目7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聚焦科技赋能,提升创新发展水平

5.培育科技创新主体。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打造一批科技创新优势企业,力争入库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1000家,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00家,孵化独角兽、瞪羚企业20家。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争开发区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占比达到45%,基础研究支出占研发支出比例增长50%,高新技术企业增加值占园区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2%,新增省级创新平台5个,引进培养产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40个各领域高层次人才400名。﹝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推进创新成果转化。实施重大科技专项、重点产业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和重点产业创新工程,推动优强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围绕重点产业、数字经济、新兴产业等领域,筛选制约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急需攻克的“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克产业技术难题50个以上,实施5个“揭榜挂帅”制项目,组织实施20个以上科研成果转化,申报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增长10%以上,争取项目资金增长30%以上,力争全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30亿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聚焦改革推动,激发内在发展动力

7.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开发区经济发展职能作用,逐步剥商社会事务管理职能。规范开发区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配备,实现扁平化管理,探索“政区合一”管理体制和“一区多园”“多区合一”模式。开展“全产业一链办”“市区同权”改革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推动实现办事“园区事园区办”。抓好赣州经开区、龙南经开区、南康经开区等第二批省级改革创新试点,形成可复制可借鉴试点经验在全省推广。﹝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推进运营机制改革。完善“管委会+运营公司”运行模式,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由运营公司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承担开发区投融资、开发建设运营、产业培育等职能。推广“开发区+主题产业园”模式,支持开发区有实力的企业,按照“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的思路,对开发区实行整体化建设运营或建设管理运营“区中园”“园中园”。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通过市场化方式,与粤港澳大湾区等开发区合作共建“飞地园区”“科创飞地”﹝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

9.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任制,通过公开竞聘上岗、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对适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岗位解决的,加大购买服务力度,推动养人向养事转变,推行绩效奖励工资制,赋子开发区薪酬分配自主权,通过建立绩效考核拉大奖励差距,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奖优罚劣”。采取兼职兼薪、协议工资制、年薪制等多种分配方式引进“高精尖快”人才,物通开发区人员流动渠道。﹝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0.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全面营造比肩大湾区的营商环境,打响“干就赣好”营商品牌。切实降低企业税费、融资、用能、用工、物流等生产经营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力争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180亿元以上,继续加大小微企业首贷、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创业担保贷款投放力度,推动资金链与产业链良性互动,年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

11.推动集约节约发展。实施“两型三化”、节地增效、工业低碳行动,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开展节能减排改造,推动工业用地“先租后让”,推广“标准地+承诺制”试点,力争新增工业用地按不低于80%目标出让。降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力争全年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园区2个、省级以上绿色工厂8个、推广开发区屋顶光伏发电,力争2022年覆盖率达30%,或励有条件的开发区建设集中供热热源管网,淘汰供热管网覆盖区域的燃煤锅炉。开展开发区污水收集处理提升专项行动,提高开发区污染防治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

四、聚焦凝聚合力,加大统筹协调力度

12.完善党的领导。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加强开发区党工委自身建设,推进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对非公党建工作的领导,积极创新党建品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3.加强统筹调度。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落实,分管负责同志定期调度、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发改、商务、工信、科技等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为开发区发展提供全方位保障。﹝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4.强化考核激励。以项目论英雄、以发展排位次、以成效定奖惩,巩固季度通报制度,优先支持排位靠前的园区升级、扩区、调区,形成全市开发区“比学赶超”深厚氛围,切实增强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赣州市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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