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期对接
各招商队获取企业投资信息开展对接;
2.招商项目考察
各招商队对已对接跟踪的企业实地考察,报送外出招商方案及考察报告至市开放办,考察期间做好企业的初步尽调工作,填好招商项目考察评估表,掌握企业投资计划等具体内容。(供地项目应请市分管领导实地考察;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应报请市主要领导走访考察);
3.招商合同拟定
对考察、洽谈成熟的招商项目,引进单位将项目可研报告(投资计划书)提交至行业招商牵头单位初审。征询意见统一后,企业商榷合同条款及细节,草拟好《招商引资合同书》,如有突破政策、修改标准合同条款等情况的须提交书面说明。
4.合同审查及征求意见
各行业招商牵头单位收集项目合同后,提交至法律顾问及相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引进单位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与投资方再次沟通合同条款情况,意见一致后提交至项目合同讨论会进行讨论。
5.招商引资项目合同讨论会
各行业招商牵头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讨论,引进单位负责人进行汇报,项目通过后报市开放办汇总呈报市落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6.市项目落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引进单位将上会资料提交至市开放办,引进单位对项目进行汇报,市项目落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合同讨论会通过的项目进行审议,会后市开放办会同引进单位对合同进行完善。
7.合同签订
市开放办统一将合同报送至市政府办,市政府办对合同文本进行流转审签,走签发程序,签发完成后,印刷正式合同文本,签订正式合同。
8.项目落地
项目引进服务单位及素商服条队做好落地及服务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