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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台商产业园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网联运维   信息时间:2024-09-06 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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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规定,现就瑞金台商产业园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况

    瑞金台商产业园扩区调区规划拟在原有的625.04公顷基础上,调整扩大至926.46公顷,其中调出面积179.32公顷,调入面积480.74公顷,扩大面积301.43公顷。扩区调区后园区将形成“一区两园四组团”的发展格局,“两园”分别为台商产业园和临空经济区,其中台商产业园包含3个工业组团,临空经济区包含1个工业组团,具体如下:

    (1)台商产业园

    ①济广高速东组团原批准面积为303.29公顷,本轮规划拟调出110.16公顷,调入1.18公顷,调扩区后面积为194.31公顷,四至范围:东至创业大道,南至323国道,西至创业路,北至红井二路;

    ②济广高速西组团原批准面积为321.75公顷,本轮规划拟调出69.16公顷,调入127.57公顷,调扩区后面积为380.17公顷,四至范围:东至叶坪路,南至323国道,西至瑞金西高速出入口,北至益地生物公司、嘉汇饮品公司;

    ③厦蓉高速北组团为新增工业组团,用地面积266.15公顷,其四至范围:东至云石山路,南至云石山路,西至九堡西路,北至九堡中路、九堡东路。

    (2)临空经济区

    临空经济片区为新增工业片区,仅包含一个工业组团,用地面积85.84公顷,其四至范围:东至产业三路,南至瑞兴于快速路,西至腾盾公司,北至产业二路。

    扩区调区后瑞金台商产业园将形成以精工智造为首位产业,纺织服装、绿色食品、文创玩具为主导产业的“1+3+N”产业体系。其中济广高速东组团主要发展精工智造产业,济广高速西组团主要发展精工智造、纺织服装、文创玩具产业,厦蓉高速北组团主要发展精工智造、绿色食品产业。临空经济区依托瑞金机场建设,打造以精工智造产业为主的临空经济区组团。

    本规划期限为2024~2035年。

    二、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施工期环境影响:大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以及水土流失。

    营运期环境影响:规划区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气主要来自工业炉窑、锅炉废气、工艺废气(如有机废气、酸雾废气、粉尘、恶臭等)等。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及规划区内、外的交通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区内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等。生态影响主要是开发建设过程中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土地占用与植被破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台商产业园企业废水纳入瑞金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纳污水体为绵江;临空经济区企业废水纳入叶坪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纳污水体为绵江。

    入园企业涉及第一类污染物的均应先自行处理,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要求。

    2、环境空气:优化能源结构利用,采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提高能源利用率,合理控制能源消耗总量;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提高废气收集效率,安装废气净化装置;加强环境管理,实施总量控制,从源头减少工业废气污染;合理布置绿化隔离区域。

    3、声环境:对企业生产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措施,合理布局,加强绿化等。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瑞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发电处置。

    四、主要环评结论

    瑞金台商产业园扩区调区规划范围内环境质量现状能满足相应要求,所在区域具有一定水和大气环境容量,规划区已具备集中污水治理措施,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难以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做好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和规划调整建议后,从环境保护角度,瑞金台商产业园扩区调区规划实施总体可行。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此次征求意见范围主要是对本规划各实施阶段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规划选址、规模以及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和建议,规划项目建设是否会对环境造成重大损害、是否赞成本规划实施,以及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索取《环评报告》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联系以下方式,索取《瑞金台商产业园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规划实施单位: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肖主任    电话:18770875885

    通信地址:赣州市瑞金市红井路与创业大道东北

    评价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91-86866579    邮箱:892574504@qq.com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号

    七、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八、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指定邮箱)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内容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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